说说原百度贴吧形意拳吧和八卦掌吧主李京华的事,谈谈我的想法!
首先,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谈论一个问题时各有各的观点很正常,谁对谁错?我认为,尊重事实永远是对的。本人是个武术爱好者。但本人认为,光练武术确实不能打,但武术可以作为一门健身艺术独立存在。它的艺术性与诗书字画一样都是我国灿烂文化的一部分。其次,本人初来此地,与这里的任何人都不相识,围绕李京华身上的是是非非,本人只是通过贴吧的照片、文字来了解。按理说,如果讲话负责任的话白应该走访各方人士后再论短长。但这是不可能的,本人没那个时间,况且本人又是个名不见经传的人,谁会有这个耐心来接待我。因此,以下观点都是基于资料真实基础上,再融入个人想法后写成的,就是假定资料都真实的意思。由于本人不甚了解事实,就不免有纯猜测的成分。
下面是正文:
首先,导致李京华和一些武术同仁对立局面的,绝不是吧里披露的李京华的“丑事”,应该是搏击和武术之争导致的。李京华一定是因为站在搏击立场上说话而开罪了其他同行。理直才气壮,李京华在这个问题上一定占有优势,再加上其性格使然,双方局面自然瞬息万变了。这才是双方对立的源头和大方向。(纯粹猜测!)
一,对李京华言行的评价。还是以网上资料为依据。
1,您是一名在武术界有些影响的人物,而且也是年过半百之人,但您在处理恩怨问题上选择了一个与你的身份和年龄极不配套的做法,既幼稚和又狭隘,大骂出口,而且老是那几句骂人话,这是方寸自乱的表现。我认为,哪个做法都比您现在的做法好,我说的“好”是对您有利的意思。
2,从披露的情节和照片上看,您在武德上应该有些缺失,成了对方攻击的把柄,可以用咎由自取来评价了。这个您必须反省自己。
3,个人认为:武,是两人的对抗;术,是对抗的招数。二者合一才叫武术。二者的辩证关系是:以武为主,武中求术;光有术没有武或在术中求武,就只能是艺术。你看,我们老是在喂招中拆招,就是在术中求武。就这点来说,西洋玩意最直接最效率最科学。拳套的发明就足以证明他们始终在“武”中求“术”。拳套大概是在18世纪初发明的吧,我们就没整出这个东西。
在武术同行中,您对“武”的理解应该是少有的开悟早化之人,这也是您早年投身散打的原因。直到现在,武术同行中,包括一些资深的武术同行,还在术中求武的理念中迷失着,在传说中痴迷着。应该说,您和徐晓冬一样都是中华工夫的新拓者,但您比徐还更早一些。这也是您后来走向成功的一个重要原因。我认为,中国武林要想【以打立世】非引进搏击无可他求,但如果把武术定位在艺术健身的位置上也无可厚非。想必,振兴武术的精髓应该是您的长期愿望,要不您也不会在八卦掌界独步这么多年。
4,我认为,无论何人,要想在武林中立足必须武、德并进,此乃双足也,您好像是缺了一个德足。只论三件事:
第一,至于打打杀杀、拆迁纠纷等等,由于情节复杂不易评说。不过有一件事倒值得说一说,如果网上资料属实的话,您对拆迁怀恨,离家住店也算正常,但却将此恨转嫁给店家好像就没意思了,人家又没招惹您,您为什么要这样做!?这不成了以强凌弱了吗?您练武难道就是为了这个?
第二,如果帖子上说的是真的,您看您是有家室的人,对方又是有夫之妇、您的弟子、友人之妻,且她当初一定是崇拜您的武功和德行才来投奔您,您怎能对她有非分之想!?
第三,帖子上说您打架斗殴且袭警。如果这是真的,想必您也应算是社会上有违法乱纪倾向之人。
缺此一足,您可能满盘皆输。
二,对诱奸女弟子的评价!
在男女关系上,如果单说李京华不检点很不公平。从照片上看,该女士也缺乏检点。诱奸之说应有些空穴来风,为什么?
1,从岁数看,该女士应明辨人间礼数,纵有李京华亲亲热热也不能屈就。很明显,两人的亲热是走向红线的前兆!
2,从岁数看,这能是靠诱骗就能搞定的?定有两情相悦的成分。
什么叫诱奸?就是用欺骗的手段将他人强奸。什么叫强奸?就是用强迫的手段与他人发生性关系。什么叫强迫的手段?就是用武力或武力威胁的手段。综合起来才叫诱奸。
首先,“诱”成立的可能性不大,两人的大尺度距离和岁数都可以为证。
其次,是强奸。理论上有这种可能,但我从资料的叙述中推定不出强迫的成分。
我认为,一定是双方闹翻才导致奸情细节的泄露,要不笔者怎么知道的那样详细。如果不是,那就是笔者在编造。但现在假定这一切都是真的。至于因何闹翻,只有当事人自己知道。
我国古代奸情之责由女性承担,很不公平;而现在奸情之责由男性承担,也不公平。两人都有责任!这才是公平的说法。
三,对披露“诱奸”者、和其他情节者的评价!
1,对于李京华的其他情节披露得不多,但我只看到了单方面的言论,没有看到李京华的回辩,不便做最终评价。不过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倾向性,我认为,单从李京华没有回辩这点看,披露属实的可能性大。比如,围殴某位武术爱好者,袭警、打伤店主等。至于同性恋问题本人不做评论。我认为,这里有个披露者的动机问题,就是披露者实际上是为了达到矮化李京华武功的目的而来,而且主打项目是“性”。可以举个例子:如果有人问:李京华的武功怎么样?笔者一行人不直接回答,只是说:他拆迁时对抗.政.府,而且还有斗殴、袭警、围殴他人和“性”上的毛病,等等。尤其是“性”最能拉他人下水,因此经常涉及,且描述详细。也就是说拿李京华身上的其他缺陷去证明其武功不行。
2,披露诱奸情节同样具有矮化其武功的目的,但我说的还不是这个。我想问披露者:您到底是想为这位女子讨回公道啊还是想把她推向水深火热!?
第一,请问您在披露诱奸细节时,经过“受害者”同意了吗?
第二,您在使用“受害者”肖像时经过其本人同意了吗?
第三,您在披露“受害者”姓名时,经过其本人同意了吗?如果这个名字是真实的。我相信这个名字是真实的。
您为了达到矮化李京华的目的,不惜用他人的痛苦、隐私、肖像、姓名来印证,好像也不大厚道吧,最起码也应用个化名吧,或者把肖像做技术处理吧,处理到什么程度?熟人辨识困难为止。这时您在披露诱奸细节还没有什么大碍。而且我认为,这里不是警..察..局,不宜把床上的情节描述的如此详细。这对“受害者”今后的生活还是很有影响的。
至于李京华的肖像,严格的说也应该做技术处理,但这必定是在双方剑拔弩张的局面中,而且必须证实这就是李京华,可能也顾不上这些了,应该理解。但我没看到李京华用别人的肖像来说事(可能有,但我没看见)。
第四,我说点现实话,可能不该说,兴许存在道德风险。就是男女关系这类东西,在过去的中国是大事情,在国外一些良性社会同样是大事情,但在我国,正在改.革.开.放.中,导致价.值.观.迅速.滑.坡(个人认为是暂时的,改.革.成功后一切会恢复正常的),因此是件小事情,说白了就是个小节问题,况且女方又不是一点过错没有。我们应该以现实为背景考虑问题。因此,没必要打死渲染,这种事不是司空见惯吗?
以上都是本人的一点想法,由于倚重的事实没有确定,所以观点的正确性也不能确定,如有开罪各位之处还请谅解。本人写这个的目的不是想对事件进行评论,而是不想看到八卦掌、形意拳或者说整个武林界这样纷纷扰扰,希望大家都和谐相处共同谋划武术未来。因此,本人提出如下建议:
第一,李京华如果确实有亏欠之处。那么您现在的举动很不利于事情的解决,尤其不利于您今后在武林界行走。这就得说,您这样打打骂骂的目的是什么?是想把亏欠的事实消弭干净还是想把纷争解决或淡化。亏欠的事实是摆在那里的无法消弭,对立是不会解决纷争的。况且双拳难敌四手好汉架不住人多,想靠您的拳头征服不服从者好像不太现实吧。您今天这样只能把事情引向更糟糕的局面中。
您首先向武林各界致歉才是上策,一来堵住了众人指摘您的源头,二来消弭了他人的对立情绪。对您将来还是很有好处的。况且,披露的那些事就是历史,您在怎样都无法抹去,谁也不是傻子,但抹不去历史可以抚平创伤!德国侵略历史是抹不去的,但是却抚平了创伤。
第二,对李京华不满的各位也应该给予积极地回应,不应该再这般如此演绎。或者首先伸出援手。而且李京华的武功也是摆在那里的,我不敢说数一数二,但也是单靠武术无法达到的境界。就这点来说,对立的各位或者传统武术也应该虚心学习。
我认为,双方都应该以弘扬祖国文化为己任,振兴武林为目标,勇敢放下眼前的不愉快,冤家宜解不宜结,这才是真正的武林人风范!
我再补充三点:
1,纵使你李京华千对万对,就你现在的表现,也很难找到同盟军。你想,谁愿意和一个天天暴跳如雷骂骂咧咧的人相处。我猜测,你当初在和同行论证武术到底能不能打的问题时,一定缺乏方式方法,开罪了一些资深同行,才导致了今天的局面。因为,你最有理由谈论这个话题,等于是你哪壶不开你提哪壶。我认为,中国本身就是一个讲情面的国家,给他人留情面是个美德,一定会导致给自己留余地,这样的局面就是和谐局面。在这里,别说“我这人性子直没坏心眼”。不给他人留余地本身就是自私自利的表现,心眼也好不了哪去。其实,你已经掌握了真理,没必要让大家都说你掌握了真理,谁都不傻,最基本的知识都具备,没必要嘴上说出来。
这些事实都是我根据您的表现猜测的,未必准确。
2,我认为,一个人要想在对立局面中保持强硬态度,需具备两个条件中的一个。从这里,你也能看出,我这个人绝不是靠假大空、高大上论理的人,而是依据现实说事。
(1)你必须具备击败对方的强大的实力。我说的实力,是您具备一呼百应的能力。什么叫一呼百应?就是众人为您拼死效力的局面。通过贴吧我对您已有所了解,感觉您好像还不属于这种实力派。
(2)你必须没有短处被对方掌握。说白了,就是您必须先把自己屁股擦干净然后在说其他。您看您本身毛病不少,您还有什么底气和他人对抗?
这要是我,我没那么高尚的修养,两个条件只要具备一个,我都强硬到底,因为符合我的利益。我确实错了,但我有实力,就这样了,怎么着吧?就是这个道理。没错就更不能低头了。可您连一个都不具备,从我的旁观者角度看,您这事越弄越糟糕。
3,关于男女关系我是这个意思:
(1)不能脱离我国实际来做评价。我国现在的实际是道德滑坡,众人的道德水准都不高,这种事司空见惯。众人都如此,那么李京华的行为就不是什么大节问题。
(2)我前面这样说是说给众人听的,但不意味着李京华自己就可以按照这种标准来要求自己和给众人交代,必须按照大节来对待,因此女方的过错在这里不重要,重要的是你当初想了什么做了什么。我认为,两人和众人相处时经常出现“思想优势者”,这是性格造成的,在“思想优势者”的影响下,他人都唯命是从,因为在他人看来在“思想优势者”身上有他(她)崇拜的东西,导致了“思想优势者”会在任何事情上都能主宰局面。这就要求“思想优势者”必须格调高尚,对他人负责。因此,单从这点看你应该负全部责任,应该给这位女士及其家庭一个交代。
人这一生会做很多错事,把挽回错事当成一项事业虽然有些遗憾,但也未必是件坏事。
我再补充两点:
1,整体和个体的辩证关系:
如同母子关系,母亲决定儿子,母亲的很多因素在儿子身上必有体现。还可以这样说,儿子身上的很多毛病都是母亲遗传的。这里,八卦掌或整个武术界就是母亲,李京华就是儿子,李身上的一些过错其实就是八卦掌或整个武术界存在的一些过错。而且,在李京华事件爆出后,八卦掌或整个武术界表现迟缓,最起码得有一两个镇得住的人代表整个行业出来给双方一个像样的说法,之后用恰当的方式解决,也不能眼睁睁地看着他们越做越离谱。这里有母亲故意排挤儿子的因素,你排挤他他肯定就不会好好对你。
这里是论武讲经之所,各方应该刻苦学习虚心求教,共同促进武术进步。让人失望的是,居然满是娼燎酒肆之语,更有街头淘气之风范,丝毫看不见为武者的英雄气概。李京华有责任,其他涉事者责任不浅,母亲也难辞其咎。
应该谁先把手真诚的伸出去?当然是母亲了!在母亲的感召下,儿子还有什么理由继续对抗!?继续对抗就是人渣,人人讨伐以正家法。若有心回头母亲应以浩大胸怀拳拳接纳。
2,母亲有一项权利,就是“改别人的错,让自己说去吧”。母亲必须先把事情挑明,谁的错就是谁的错,让涉事双方明白自己都做了什么。
对于涉事双方来讲,应该先正己再论人非。不过我认为,双方应该格调放高,人非莫谈,因为自有公论。
因此,作为李京华来讲,应该先把自己的错整明白,“改自己的错,让人别人改去吧”。我认为,先给那位女士及家庭一个说法作为开端。
写这么多没用,李精滑会连你一起骂的。
不同意几个观点
一,李在八卦掌届无人待见,毫无建树。
二,李的武功平平,只能打过普通不练武的人。
三,李的打假属于假打。多年来打公孙只是意淫,并没有真打。打哈太反而被压制。哈太只是个青年爱好者,武术上没有下过功夫。打小唐是群殴,自己反而被打倒。打二十四即是群殴又是偷袭。
四,李的早期散打经历,只不过是一个游手好闲的小青年既无天资,又不努力,最终无成绩而被淘汰的事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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